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年会18日在广西桂林结束,年会通过并发布了《漓江宣言》,呼吁立法保护漓江。 参加年会的律师代表一致认为,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保护环境,对国内旅游景区的保护将是一次有力的推动。于是,年会起草并讨论通过了这份《漓江宣言》,呼吁制定作为地方性法规的《漓江环境保护条例》,强调对漓江山水环境和景观的保护,限制(禁止)各类开发建设与漓江流域山水环境保护无关的行为和排污行为等。 (陈瑞华)